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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思考341:中国加大力度助农民工讨薪201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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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6日电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9部门近日召开会议,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元旦、春节将至,中国各地加大帮助农民工的力度,通过各种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据统计,中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08年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3亿元,2009年为89.2亿元,2010年为99.5亿元。

一、经济生活角度

1、劳动是劳动者的脑力和体力的支出,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劳动者是生产过程的主体,在生产力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劳动是人类文明进步发展的源泉。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要以辛苦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使热爱劳动、勤奋劳动、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蔚然成风,努力形成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新风。

2、就业是民生之本,对整个社会生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就业使得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生产出社会所需要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劳动者通过取得报酬,从而获得生活来源,使社会生产力能够不断再生产。同时,劳动者的就业,有利于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丰富精神精生活,提高精神境界,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党和政府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中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反弹的势头。据统计,中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08年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3亿元,2009年为89.2亿元,2010年为99.5亿元。

4、劳动者享受权利,是以履行劳动者义务为前提的。自觉地履行劳动者的义务,是获得权利、维护权益的基础。我国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中国开展了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广适用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截至2010年底,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中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达到了65%

5、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协调、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而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9部门近日召开会议,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为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专门建立了方便农民工劳动争议申诉的“绿色通道”,采取简易程序对小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先予执行。此外,各地还积极建立“两金三制”体系,即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实施一级建筑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和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新闻出处:http://news.xinhuanet.com/2011-12/06/c_111220744.htm

新华网北京126日电(记者 徐博 朱青 王亚光)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9部门近日召开会议,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劳动用工领域犯罪行为,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在7日内结案。

元旦、春节将至,中国各地加大帮助农民工的力度,通过各种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截至11月份,安徽省合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建立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金额已达9.2亿元,保障全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政府垫付工资后将充当农民工的“追债人”,代替农民工追讨工资。

江苏省泰州市日前启动了劳动监察“半小时维权服务圈”:受理的举报投诉半小时内分配到承办人;承办人在接受后半小时内到达用人单位调查了解承办事项;对重大欠薪逃逸的投诉,专职监察员半小时到达现场。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力争春节前基本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保障农民工及时领取应得的劳动报酬。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告诉记者,中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有效地遏制了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拖欠农民工工资反弹的势头。据统计,中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08年追发劳动者工资等待遇83亿元,2009年为89.2亿元,2010年为99.5亿元。

杨志明介绍,为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专门建立了方便农民工劳动争议申诉的“绿色通道”,采取简易程序对小额劳动报酬争议案件实行终局裁决、先予执行。

此外,各地还积极建立“两金三制”体系,即在建筑业建立工资保证金、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实施一级建筑承包企业解决分包企业欠薪制度、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制度和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中国开展了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专项行动计划,大力推广适用农民工的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截至2010年底,中国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中小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也达到了65%

同时,中国还积极推进农民工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促进了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16个城市和地区开展了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备案人数达到5123万人。

这些多管齐下的措施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效果。据统计,2010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争议性事件下降了15.1%

杨志明告诉记者,实现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目标,进一步健全保障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当前重点是要在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建设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普遍建立工资保证金,在近年来发生工资拖欠较多的市县探索建立应急周转金,建立建筑总承包企业负责解决分包企业欠薪责任制度,建立对欠薪逃匿行为的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机制,完善欠薪案件处置属地政府负责制。

同时,会同建设、银行等部门研究推行建筑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系统,将建设工程信息、农民工考勤信息、银行发放工资信息、行政监管等功能整合到系统中,实现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系统化、信息化。

此外,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刑法修正案关于“恶意欠薪罪”规定的落实,积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增强对恶意欠薪行为的震慑力度。

杨志明透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启动三年基本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专项行动,通过整合劳动关系、劳动监察、调解仲裁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资源,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争取今年10个左右省份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明年实现一半以上的省份基本无拖欠,后年实现全国基本无拖欠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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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刘海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校德育处副主任、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曾参与或主持过《高中思想政治研究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设与运用》等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乡土材料在经济常识教学中的运用》等90多篇文章发表于省级教育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0多篇论文、教案、试题、高考分析等文章发表于《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教辅类专业报刊。制作以个人原创资源为主的思想者工作室网站( http://www.teacher001.net)……[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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