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活辨析题专项练习: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友情提醒:所有站长原创资源未经本人同意禁止转载,违者本站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友情提醒:所有站长原创资源未经本人同意禁止转载,违者本站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刘海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校德育处副主任、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曾参与或主持过《高中思想政治研究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设与运用》等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乡土材料在经济常识教学中的运用》等90多篇文章发表于省级教育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0多篇论文、教案、试题、高考分析等文章发表于《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教辅类专业报刊。制作以个人原创资源为主的思想者工作室网站( http://www.teacher001.net)……[详细内容]
【网站简介】思想者园地网站( http://www.sxzyd.net)建立于2003年9月1日,致力于为中学文科与信息技术课程整合提供资源支撑平台。目前拥有各类教学资源200000多个,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资源点击超过5000万人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涵盖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教育德育等在内的国内较大的中学文综教学资源网站。……[ 详细内容]
1.专政意味着消灭民主。
(1)专政确实意味着消灭被统治阶级的民主;(2)专政并不消灭统治阶级的民主;(3)一定阶级的民主,就是对敌对阶级的专政,它们是辩证统一的;(4)因此,这一说法没有正确地表达专政和民主的关系。
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1)自由是指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一种政治权利。(2)国家通过相应的法律,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3)政治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是相对的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4)任何违反宪法和法律,想干什么不干什么,不是政治自由的本意,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
3.自由地表达政治意愿是公民的政治自由。
①政治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础,让人民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参加政治生活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②公民的政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受任何约束。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统一的。因此,公民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题中的观点是错误的。
4.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是指我国公民具有立法、司法和守法的平等。
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公民平等的享有权利,平等的履行义务,平等的适用法律。该题表述不全面。②平等的适用法律是指公民平等的司法和守法,而在立法上是不平等的。③法律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法律只能由统治阶级来制定。在我国,享有立法权的只能是广大的劳动人民。
5.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实现公民个人利益,也就实现了集体利益。
(1)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互为前提而存在的,互相促进而共同发展。因此,题中观点有一定合理性。
(2)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并不是说两者之间是完全一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经常发生不一致的情形。集体利益是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的体现,而个人利益一般表现为局部利益,其中,集体利益更具有根本性的特点,占首要地位。因此,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并非都是一致的。
(3)公民实现了个人利益,并不意味着集体利益的实现。公民只有在实现个人利益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维护和服从集体利益,集体利益才能实现。
6.参与政治生活是成年人的事情,“政治”离中学生比较远,因此,中学生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参与其中。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公民依法参与政治生活,既有利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又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2)依法参与政治生活,不仅仅是成年人的事情,中学生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未成年人的中学生,享有的政治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宪法规定,不满18周岁的公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但是,这并不说明中学生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参与政治生活。因为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对于保护自然环境,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周边环境等身边小事,中学生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建议;对于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学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中学生可以提出批评和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控告或检举等。此外,中学生还可以依法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行使建议权和监督权。 (3)政治生活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中学生积极地尝试参与政治生活时,就会体会到“政治”就在我们身边,就会产生一种国家主人翁的自豪感。因此,上述观点是错误的,是缺乏公民责任感的表现。 7.作为中国公民,依法参与政治生活,就是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1)政治生活是人们重要的生活领域,它同经济生活、文化生活一起构成了了我们的社会生活。作为中国公民,需要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2)公民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有:①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公民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②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公民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③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公民政治生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我们的追求;④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性义务,是中学生依法参与政治生活的两个基本方面,但不是全部内容,因此,上述观点是片面的。 8.对中学生来说,参与政治生活,只要求学习政治知识,掌握政治理论。 (1)中学生参与政治生活,学习政治知识是非常必要的,但不能仅限于此。 (2)①参与政治生活必须明确政治生活的作用,培养关心社会事务和国家大事的观念,激发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②参与政治生活,需要认真学习政治知识,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③参与政治生活,贵在实践。只有在参与政治生活实践中,才能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政治观点的理解,才能增强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 (3)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中学生要有意识地把课堂上所学的政治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活动中去。 9.国家制定的法律越多,公民享受的权利自由越受限制。 (1)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国家制定的法律越多,法制越完备,整个国家和社会生活越来越法制化,宪法和法律将成为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真正权威。(2)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我国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在于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国家制定的法律越多,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越有保障。(3)题目观点把我国法律与公民权利和自由对立起来是错误的。 10.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是其享受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体现出来的。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体、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监督权等政治权利和自由,是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2)在我国,人民不仅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而且在经济、文化等方面也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它们也是人民主人翁地位的体现。(3)人民的主人翁地位由人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构成,是通过其权利和义务体现出来。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离的,只有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才能充分体现人民的主人翁地位。题中的观点是片面的。 11.在我国,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证。 (1)要保证公民的权利,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我国至今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保障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法律法规,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自由有了法律依据。 (2)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除法律保障外,还必须有制度和物质上的保障。 (3)要保证权利还必须做到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严格执法, (4)我国法律不仅规定了公民的权利,也规定了相应的义务,因为我国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12.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极少数敌对分子的专政。 (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2)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3)题中观点正确地指出了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的一面,但没有认识到人民民主专政所担负的在广大人民内部实行民主的一面,因此具有片面性。 13.民主是以牺牲少数人利益为代价的决策机制。 (1)上述说法忽视了民主的本质属性。因为民主并不仅仅是一种决策机制,而是一种国家制度,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就民主的决策功能而言,民主应当坚持多数原则,少数人的利益应服从多数人利益。 (3)就民主的国家制度属性而言,民主具有平等原则。虽然少数服从多数,但多数应当保护少数,不能牺牲少数人的合法利益。 14.民主就是一种平等的精神。 (1)民主在统治阶级的内部坚持平等,但因此认为民主是一种平等的精神是不准确的。 (2)民主坚持的平等原则不存在于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 (3)民主不仅是一种精神,而且是统治阶级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4)民主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15. 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就是国家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 (1)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国家确实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 (2)一个人的基本利益并不局限于经济利益,还包括政治权益、社会权益和文化权益等多方面的利益。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国家还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这些利益。 (3)在我国,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要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等义务。同时,还要构建和谐的人和人、人和社会的关系。友情提醒:所有站长原创资源未经本人同意禁止转载,违者本站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刘海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校德育处副主任、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曾参与或主持过《高中思想政治研究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设与运用》等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乡土材料在经济常识教学中的运用》等90多篇文章发表于省级教育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0多篇论文、教案、试题、高考分析等文章发表于《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教辅类专业报刊。制作以个人原创资源为主的思想者工作室网站( http://www.teacher001.net)……[详细内容]
【网站简介】思想者园地网站( http://www.sxzyd.net)建立于2003年9月1日,致力于为中学文科与信息技术课程整合提供资源支撑平台。目前拥有各类教学资源200000多个,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资源点击超过5000万人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涵盖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教育德育等在内的国内较大的中学文综教学资源网站。……[ 详细内容]
感动 | 同情 | 无聊 | 愤怒 | 搞笑 | 难过 | 高兴 | 路过 |
- 上一篇:政治生活第一课测试
- 下一篇:政治生活辨析题专项练习:我国公民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