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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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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家强。当代儿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提高儿童生命质量、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幸福家庭、和谐社会、“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必然要求。为优先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促进江苏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依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目标任务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本规划中的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一、“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中统筹谋划儿童事业发展,儿童关爱保护的法规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儿童福利水平显著提升,儿童公共设施和服务更加完善,儿童在家庭和社会事务中的参与逐渐扩大,儿童发展进入了新阶段。截至2020年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指标我省全部达标,《江苏省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目标全面落实,体现儿童发展水平的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部分指标达到了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在全国率先建立母婴安全约谈、出生缺陷防治等工作制度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加强基层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建设,推行儿童健康管理信息化。截至2020年底,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婴儿死亡率控制在2.44‰,较2015年下降26.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9‰,较2015年下降14.8%,控制水平走在前列。

——儿童受教育质量全面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家门口的好学校越来越多。截至2020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3%以上,江苏儿童受教育水平和质量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儿童福利保障能力巩固增强。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达100%,集中供养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不断增长并处于全国较高水平,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实现全覆盖,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事业得到发展,全省新建留守儿童关爱之家618个,中小学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更加落细落实。

——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在全国率先实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少儿数字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成效明显,现代公共阅读设施群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立儿童阅览室或专用书架比例达到100%,公共场所普遍建设爱心母婴室,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较早出台《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基层儿童关爱保护联动体系作用明显,儿童食品用品安全监管更加严格,“水韵江苏”魅力彰显,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更加适宜。

二、“十四五”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

“十四五”时期,我省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迈入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重大战略任务特别是关于家庭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为儿童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开启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为增进儿童福祉注入了强大动力。但也要认识到,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叠加新冠肺炎疫情深度影响,儿童事业发展仍然面临挑战;社会主要矛盾发展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儿童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全社会贯彻儿童优先原则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儿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儿童公共服务短板弱项亟待补齐,基层儿童保护服务网络亟待织密织牢,人口出生下降、儿童近视和心理健康问题亟待重视,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儿童工作的数字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亟待提高,同时,科技进步和生活方式变革给儿童发展和儿童工作带来新挑战,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使命光荣、任务艰巨。

三、“十四五”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坚持和完善保障儿童优先发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满足儿童及家庭发展新期待,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奋力开创江苏儿童事业现代化新局面,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篇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对儿童事业的全面领导。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江苏儿童事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儿童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坚持优先保障儿童发展。在出台法规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中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优先保障儿童发展需求。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倾听儿童声音,公共决策中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

3.坚持促进儿童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消除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所有儿童平等享有发展权利和机会,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4.坚持儿童事业系统化推进。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保障和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根本目的,在江苏“十四五”发展大局中系统谋划落实儿童事业、儿童发展重大举措、重点项目、发展支撑和制度保障。

(三)总体目标。

在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切实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健全上求突破,在配置资源中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上求突破,在促进儿童发展工作机制制度完善上求突破,在供给更加优质、均等、可及的儿童公共服务上求突破,在全面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上求突破,在推进儿童工作数字赋能上求突破,力争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儿童高品质生活跨入新层级,儿童公共服务供给实现新跨越,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果,儿童及家庭需求回应进入新境界,尊重和保护儿童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展现新面貌,儿童的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得到新跃升,到2025年,江苏儿童发展继续全国领先,儿童发展更多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展望2035年,江苏儿童发展水平更高,走在前列,儿童发展指标全面跨入世界发达国家行列。

四、“十四五”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生配备率达到100%。

2.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3‰、4‰、5‰以下。

3.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4.逐步扩大、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

5.提升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能力,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6.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5%和1%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7.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总体近视率平均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达到98%以上。

8.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9.普及儿童吃动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55%以上。

10.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推进医疗保健机构开设儿童心理科室,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实现全覆盖,心理教师配备率达到100%。

11.提高儿童社会适应能力,重点关爱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及流动儿童。

12.提升儿童性健康服务的普及率和可及性,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健康服务的供给效率和公平性。逐年提高妇幼健康经费在卫生经费中的比例,增加儿童健康服务的投入,强化儿童健康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动态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儿童健康事业,加大儿童健康服务政府购买力度。将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以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为重点,完善儿童三级诊疗服务网络。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中医儿科、儿童重症医学科与儿童保健科等多学科建设,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优先保障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加强省、市、县三级政府举办、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每个设区市至少建设1所儿童专科医院,各县(市、涉农区)应建设1所二级儿童医院,或至少选择1所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或县级妇幼保健院重点加强儿科服务能力建设,增挂县(市、区)儿童医院牌子,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床位增至2.2张。农村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医院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积极创建儿童友好型医院。

3.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健全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建强省、市、县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对出院新生儿的跟踪管理,优化新生儿访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

4.科学防治出生缺陷。强化出生缺陷监测、三级预防以及防治知识宣传。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妇女补服叶酸工作。规范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降低重大出生缺陷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加快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5.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工作。适时扩大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和免费接种范围,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强化疫苗管理工作,加强对疫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的监督检查。规范疫苗接种服务。建立健全疫苗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以9-15周岁在校女学生为重点推广接种HPV疫苗。

6.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倡导关注生命早期1000天理念,推动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妇女保健科和儿童保健科等形成多学科协调工作模式,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发挥国家级、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带动作用,重点在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标准化建设。促进儿童早期发展的理念和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7.推动儿童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化。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8%以上。推进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类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儿童健康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儿童医疗”服务模式,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

8.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指导和卫生监管。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强化儿童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足校医、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设立学校卫生监督科室,履行学校卫生监管职能。

9.实施儿童均衡营养改善行动。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设孕产妇、儿童营养门诊,建立儿童营养性疾病转会诊网络。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和女职工集中单位的母婴设施建设。实施学前儿童营养监测和科学喂养指导,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和评估,普及6月龄以上儿童合理添加辅食的知识技能。学校、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加强食育教育,强化均衡膳食、吃动平衡,预防儿童超重、肥胖和营养不良。预防和制止青少年吸烟(含电子烟)、饮酒、接触毒品和文身等不利于身心健康的行为。

10.预防控制儿童近视。推动将儿童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每年持续降低儿童新发近视率。建立儿童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实现县(市、区)儿童近视监测全覆盖。保障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室内采光、照明、课桌椅、黑板等达到规定标准。联合家长减轻学生过重学习负担,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纠正不良读写姿势,正常天气保障学生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不少于1小时,引导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发挥中西医结合优势,提高儿童眼健康服务能力。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年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到85%以上。

11.强化儿童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肥胖、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25%以内。加强儿童重大和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母婴阻断工作。探索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推动儿童专用药品研发,保障儿童用药供应。加强儿童专用制剂建设,发挥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在弥补儿童用药不足方面的作用。科学合理制定儿童罕见病目录,加强儿童罕见病管理。

12.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在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鼓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机构儿科建立中西医协作诊疗制度,积极筛选和应用中医治疗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开展儿童重点疾病防治、预防保健和康复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形成一批中西医诊疗、中医药诊疗、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强化中医药在儿童预防保健和儿童康复中的作用,针对儿童咳嗽、消化不良等常见健康问题,提供中医特色健康干预服务。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在广大师生中开展中医药教育宣传,提升广大师生中医药文化素养。

13.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深化“医体结合”工作模式,强化家校协同配合,提高儿童疾病和公共卫生防护能力和意识。中小学校按规定配齐体育教师,开足体育课程。保障儿童每天至少1小时中等以上强度的运动。鼓励学校向体育类社会组织购买课外体育服务。制定面向儿童的体育设施器材标准,加强学生体质监测,丰富儿童体育赛事活动。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落实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政策。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高中生8小时睡眠时间。

14.完善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大众心理健康意识。部门联动探索联合家访制度,学校探索全员“导师制”,提高教师、家长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建立儿童心理健康“守门人”制度。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评估治疗、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公共服务网络。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测,设立心理辅导室,加大专职心理教师配置和培训力度,常态化供给学生心理健康咨询疏导服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和网络媒体等建设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医学专家、心理专家、社工、教师和家长入驻中心,共同参与儿童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推动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精神专科医院等,加强儿童心理咨询及精神(心理)科门诊建设。针对升学焦虑、网络成瘾、遭遇性侵或校园欺凌以及其他处境不利的儿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心理援助。建设儿童心理专家智库,大力培养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加强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综合研究。发挥已有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咨询热线作用,加快建设儿童心理健康服务综合网络平台。各类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心理问题的隐私保护。

15.积极开展儿童社会适应促进行动。引导家长从小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生活自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推动幼儿园、学校积极开展亲子培训、心理辅导、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养儿童珍爱生命的意识和自我情绪调适能力。发挥各地各级儿童校外阵地和关爱服务场所的作用,进一步丰富儿童生活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形式。重视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培养。

16.开展儿童性与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儿童正确认识两性关系,树立正确的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引导家长根据儿童年龄阶段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护意识和能力。将性教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健康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学校、幼儿园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与性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将预防艾滋病教育与性健康教育有机结合,强化艾滋病疫情通报制度。设立儿童生殖健康公益咨询热线,严格保护儿童隐私。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

2.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保障儿童食品和药品安全。

6.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儿童用品的安全指标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儿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合格率和定检率达到100%。

7.预防和制止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减少、妥善处置学生欺凌。

9.全面加强儿童网络保护,积极防治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沉迷、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网络性侵等问题。

10.完善儿童伤害及遭受暴力的监测报告体系,进一步发挥其预警与干预功能。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树立儿童伤害可防可控意识,制定实施儿童伤害防控行动计划。突出做好安全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管理,加强社区环境治理,定期查找并清除家庭安全隐患,提升全社会儿童安全的意识。利用学校周边的社区值守岗亭、银行、医院、药房等场所布建“儿童安全屋”,为儿童提供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庇护和救助。加强寒暑假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

2.加强儿童生命安全教育。将儿童生命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开设防性侵、防欺凌等专门课程,进行灾害事故应急演练,引导儿童珍爱生命。学校、幼儿园、社区普遍开展儿童步行、乘车、骑车、产品使用(安全使用电梯、旋转门、儿童用品等)和防范跌落、误食等主题教育,大力推广儿童伤害防控适宜技术。充分利用城市安全教育公共场所,积极建设安全体验教室,定期开展针对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应急避险演练,开展心肺复苏等急救技能培训,增强儿童的自护自救能力。

3.制定实施预防儿童溺水行动计划。落实溺水防控措施,隔离、消除家庭及校园环境的溺水隐患,加强农村地区相关水体的防护隔离和安全巡查,加强开放性水域、水上游乐场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适用于儿童的应急救援装备。加强学校预防溺水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教育,普及儿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导儿童使用安全游泳场所。

4.制定实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预防行动计划。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培养儿童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和儿童步行及骑乘非机动车反光标识。在托幼机构、校园周边设置儿童优先区,设立儿童视角的警示标志,设计彩色立体斑马线。持续做好儿童护学岗工作。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院前急救、医院救护和康复治疗等医疗急救服务,减少道路交通伤亡。

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加强儿童产品安全性监督与管理。推广应用窗户护栏、窗口限位器等防护产品,及时清除环境危险因素。预防儿童烧烫伤,教育儿童远离火源,引导家庭分隔热源、安全使用电子电气产品及烟花爆竹,推广使用具有儿童保护功能的电子电器用品。预防儿童中毒,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包装,提升儿童看护人对农药、药品、日用化学品等的识别及保管能力,谨防儿童接触和误食。提升婴幼儿有效照护能力,预防婴幼儿窒息。规范犬类管理及宠物饲养,预防儿童被动物咬伤。

6.加强涉及儿童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婴幼儿配方食品和辅助食品管理,加大婴幼儿乳粉产品抽检监测及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堂工作人员营养膳食培训和健康检查,提供符合健康卫生标准的学校用餐和学生食品。定期开展儿童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抽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加强儿童用品的质量监管。落实儿童玩具、用品国家强制性标准,省、市、县每年对儿童用品、玩具开展不少于1次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重点关注儿童婴幼儿服装、校服、口罩的安全质量,对大型游乐设施逢节必查,对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定期检测与维护。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杜绝“毒跑道”“毒校服”。

8.有效预防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宣传倡导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理念,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儿童保护意识。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落实儿童暴力伤害发现、报告和首接责任制度。落实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和人员履行强制报告责任。鼓励公众依法劝阻、制止、检举、控告针对儿童的暴力行为,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推广将举报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列为见义勇为的做法。

9.推进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完善落实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营造文明安全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和社会交往能力。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学生欺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等工作机制,提高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对欺凌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依法依规调查和处置欺凌事件,发挥教育惩戒作用。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将学生欺凌专项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加强儿童网络安全保护。为儿童创设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加强网络监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监测、识别、举报、处置制度,依法惩处利用网络散布价值导向不良信息、从事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行为,全面清理涉及未成年人不良网络现象,营造健康、文明、有序的网络环境。督促互联网企业提高行业自律,发挥“青少年保护模式”作用。实施国家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不得为未满十六周岁儿童提供网络直播账号注册,积极协同家庭和学校及时处理未成年人网络消费行为。加强网络语言文明教育,坚决遏阻暴戾网络语言传播。加强儿童个人信息和网络隐私安全保障。

11.提高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广泛宣传儿童紧急救援知识,提升看护人、教师紧急救援技能。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完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加强儿童伤害院前急救设备设施配备,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有效衔接,加强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儿童医学救治以及康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12.完善儿童伤害监测工作。完善江苏省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系统和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功能,开展以医院和学校等为基础的伤害监测工作,提升监测工作质量,动态掌握我省试点地区儿童伤害致死的类型和主要特征。推广试点经验,推进医疗机构、学校、托育机构、社区、司法机关等多渠道收集儿童伤害数据,形成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互通、分析、评估、利用工作机制。

13.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体系。乡镇(街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普遍建立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办公室和服务体系,依托全省各级网格化管理平台,完善“儿童主任+网格员+专家+社工+志愿者”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队伍,解决儿童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考核。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建成优质健康普惠型学前教育体系,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9%左右,省和设区市优质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

3.全省九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比例不断提升,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持续缩小。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

4.高中阶段教育高品质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全省普通高中90%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5.残疾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平等受教育权得到保障,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左右。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中小学智慧校园达标率达75%。

7.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建设儿童友好型学校,营造友善、平等、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加强校外阵地建设与管理,提升育人成效。

10.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和体系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加强儿童爱国主义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引导儿童传承红色基因,赓续革命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智育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促进思维发展,激发创新意识。坚持健康第一,深化体教融合,帮助学生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改进美育教学,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形成良好劳动习惯。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

2.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优先安排教育,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完善各教育阶段预算拨款制度,保障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

3.加强普惠性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健全普惠性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园收费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公办幼儿园覆盖率,将公办幼儿园优先安排在农村地区、经济薄弱地区、人口密集地区。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支持非营利性民办普惠园发展,加强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监管,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年度专项督导,推动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两教一保配备率、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公办园编外教师待遇等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幼儿教育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坚决扭转和治理“小学化”倾向。积极建设儿童友好型幼儿园。

4.提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化水平。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进一步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免收住宿费,提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积极发展慕课、名师空中课堂等线上教育,有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完善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

5.推进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科学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更好满足江苏学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需要。建设一批高品质示范高中和特色高中,办好综合高中(班),全省普通高中90%达到省三星级以上标准。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畅通职业教育升学通道。实施中职教育免学费政策。

6.保障特殊群体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构建资助育人新机制。优先安排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重度残疾的适龄儿童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对不具备到教育机构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开展送教(康)上门。30万人口以上的地区至少建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支持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符合条件的特殊教育办学点。保障特殊教育教师与普通教师同等享有职称晋升权利。

7.全面加强儿童科学教育和信息化教育。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完善学校科学课程标准和体系。加强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探索具有特殊才能学生的培养体系,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利用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博物馆等校外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社区科普活动。扶持经济发展薄弱地区的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教育”大平台建设,加强家庭科学教育指导。

8.建立科学有效的教育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完善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坚决克服“五唯”评价导向。完善初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政策,完善招考分离、分类考试、双向选择、多元录取的招生考试制度。

9.加强儿童友好型学校建设。构建安全、适宜、多样、趣味、生态的校园设施及环境。推进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团结友爱、积极向上、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鼓励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管理。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质量,办好寒暑假托管班。

10.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优化教师“备案制”管理模式。健全不同学段教师培养制度,将家庭教育、性别平等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11.发挥校外教育育人功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严格监管面向低龄儿童的校外网络教育培训。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历史文化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国防教育等校外教育基地作用,统筹利用城乡校外教育各类场地、设施和队伍等资源,引导儿童积极参加思想道德、文化、科技、艺术、体育、劳动、社会公益等校外实践活动。促进城乡、区域校外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儿童参与覆盖面。在具备条件的校外活动场所普遍建立少先队组织。

12.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功能。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积极普及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经验,引导家长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努力形成减负共识。中小学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和2次亲子实践活动。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常态化。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育人作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的育人合力。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推进建设与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

2.提供均等的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满足不同群体儿童的生存发展需求。

3.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强化儿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

4.构建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左右。

5.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6.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探索建立流动儿童服务机制。

7.建立健全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8.建成全省五级标准化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加强儿童福利队伍建设。

策略措施:

1.推进建设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出台《江苏省儿童福利条例》,逐步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与儿童需要相匹配、与相关福利制度相衔接的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增加儿童福利项目,提高儿童福利标准,实现儿童福利从补救、托底功能向预防、发展功能的过渡,推动儿童福利覆盖全体儿童。

2.提高儿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有序推进城乡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专业化建设,将儿童教育、医疗卫生、福利保障事项优先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提高服务智慧化水平。逐步提高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经费投入向经济薄弱地区、薄弱环节和困境儿童群体倾斜。全面落实儿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游览参观票价的优惠政策,推进采取年龄标准优先、身高标准补充的方式执行。加强残疾儿童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弱势儿童基本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3.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落实困境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政策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倾斜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时落实国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相关政策。探索罕见病用药保障机制。做好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患儿医疗救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并推广适宜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大病和意外伤害险产品,统筹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合力降低患儿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4.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实现普惠托育机构县级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带头兴办托儿点。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有条件的院校积极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托育机构的综合监管,完善托育服务的标准规范,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推动托育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5.提升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水平。落实孤儿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安置渠道,落实收养评估制度,收养家庭评估率达到100%。建立收养状况跟踪回访制度,加强收养登记信息化建设。加强对涉外收(送)养工作的监管。充分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尊重儿童意愿,帮助适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完成升学或就业。

6.落实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残疾儿童数据信息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强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治疗、康复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康复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逐步实现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和基本康复训练免费,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100%。支持儿童福利机构面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替代照料、养育辅导、康复训练等服务。加强孤独症儿童等残疾儿童的康复救助工作。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

7.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体系。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教育督促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抚养义务,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反复性流浪。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作用,为流浪儿童提供照料、身份查询、接送返回等服务。健全以公安、城管、民政协同的街面巡查和护送救助机制,城市街面儿童流浪发现救助保护率达到100%。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

8.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强化县、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大力孵化培育儿童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照护协议签订率达100%。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动态管理,落实关爱帮扶政策措施。引导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积极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务工人员加强与留守子女的联系沟通提供支持。

9.完善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和服务机制。推进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流动儿童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流动儿童信息登记制度,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流动儿童家庭管理和服务网络,促进流动儿童及其家庭的社区融入。

10.推进儿童福利工作机制的建设。部门协作形成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新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规范运行监测预防、发现报告、紧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工作流程。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通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建立全省五级联动的儿童福利信息平台,探索创建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的“3+4+N”模式。将儿童公益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实施“我助妇儿康”系列项目,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儿童福利事业。

11.加强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和工作队伍建设。推进省市级“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一体化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乡镇儿童“关爱之家”及未成年人保护站、村(居)儿童关爱点的儿童福利服务阵地建设,实现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干全覆盖。充分发挥村(居)“妇女儿童之家”在基层社会治理和儿童保护中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社会组织入驻等方式,用好妇联基层阵地。强化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落实和能力建设。提高儿童社会工作者拥有各级社工资格证书的占比。建立有效的基层儿童社会工作评价、监督与反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落实儿童主任津贴。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参与自身、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3.推动家庭落实抚养、教育、保护与引导的多元责任,开展科学家庭教育。

4.构建日常化、生活化、系统化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体系,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建立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100%的城市社区和9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支持家庭养育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提升家庭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推进成果转化运用。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将立德树人作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将思想品德教育融入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开拓视野、认识社会,通过身边人、身边事,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情怀。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从小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和权利。引导家庭成员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家庭事务的权利,合理安排儿童在家庭中的各项活动,保障儿童体育锻炼、亲近自然、休息娱乐、同伴交往、亲子活动的时间。重视培养儿童的独立意识,鼓励儿童自主选择、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引导儿童增强家庭和社会责任意识,参与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与社会服务。

3.推动家庭监护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家庭监护相关政策法规,落实家庭监护的法定职责。帮助父母、隔代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树立科学的育儿理念和方法,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个体差异,创造有利于儿童发展的家庭环境,禁止采用殴打、体罚、虐待等不文明不科学的教育方式,杜绝家庭暴力。加强对家庭落实监护责任的支持、监督和干预,根据家庭的不同需求提供分类指导和福利保障。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的,督促和引导其必须接受一定时间的家庭教育辅导。加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推进监护缺失或严重不当家庭的监护权转移工作。

4.引导家庭培育和传承良好家风。发挥家长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在日常化、具体化、生活化、系统化家庭家教家风浸润下,引领儿童践行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传承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亲子平等、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帮助儿童养成节约资源、绿色低碳和杜绝餐饮浪费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提供和丰富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文化服务产品。

5.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鼓励支持家庭提高陪伴质量,增加陪伴时间,开展亲子游戏、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出游、亲子劳动等活动。90%以上的社区图书室设立亲子阅读区,支持家庭开展亲子阅读。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提升儿童之家、儿童关爱之家等阵地服务能力,为家庭亲子活动提供条件。

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统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教育机构、儿童之家、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社区(村)支持协助家庭教育指导站点开展工作,构建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鼓励支持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支持社工机构、志愿者组织和专业工作者依法依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大力拓展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和养育服务。

7.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推动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推动学校家庭教育经费纳入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完善各级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制度。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纳入师资培训、教师考核和教育督导的内容。研究制定家庭教育服务质量标准,监管指导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8.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的税收、抚育、赡养、教育、住房等配套的法规政策,推动落实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全面落实产假制度,推行父母育儿假。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服务体系。鼓励支持用人单位配备母婴室、托育服务设施,鼓励企业制定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家庭友好的工作制度。协同举办“四点半课堂”和爱心暑托班等,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衔接家长下班时间。探索通过税收减免、社保补助等方式减轻家庭服务类企业的成本,加快发展“一老一小”家政服务业。

9.加强家庭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构建家庭教育工作智库团队,培养专兼职结合的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和家庭教育研究会等社会组织、学术团体作用,建立家庭领域研究基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开设家庭教育专业和课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培树等开展研究,及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家庭领域相关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关爱、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氛围进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全省每年创作20部以上高质量苏产原创影视动画、网络视听产品和10部儿童舞台艺术精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的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社区)。

5.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校外活动场所和儿童户外游戏空间,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6.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县级以上地区基本成立儿童议事会(团)。

7.建立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的儿童保障机制。

8.降低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以上。农村供水入户率达到100%。

9.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策略措施:

1.宣传、践行儿童优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建立和完善促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制度体系,在出台法规规章、制定政策规划、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在城乡建设规划和城市更新中提供更多满足儿童需求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鼓励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发展和权利实现服务。

2.增强优质儿童精神文化产品供给能力。面向儿童制作和传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强化苏产原创品牌意识,支持鼓励优秀的儿童图书、报刊、影视、歌曲、游戏、广播电视节目等创作和发行。支持儿童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探索在网络空间开展儿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增强知识性、趣味性和时代性。鼓励各地建立少儿图书馆,县级以上探索建立数字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单设儿童阅览区,并提供盲童阅览服务。推进“书香江苏”建设,开展多形式的儿童主题阅读和创作活动,儿童阅读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3.鼓励支持儿童参与文化艺术创作展演活动。构建政府部门、学校、专业机构等多方合作机制,开展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校内外儿童艺术教育与文化活动。借助“水韵江苏”“感知江苏”“江苏中华文化云课堂”“江苏文化嘉年华”等文化交流品牌,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鼓励在群众性文体活动展演中专设儿童展演专题。支持儿童艺术团建设,遴选优秀儿童艺术团参与重大演出活动。

4.加强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扎实推进净化荧屏声频、“扫黄打非”工作,大力扫除危害儿童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防范和打击网络非法销售及清理校园周边涉及低俗内容的儿童文化用品、出版物和玩具。严格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与执法,及时整治网络游戏、视频、直播、学习类移动应用软件传播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严格管控诱导未成年人无底线追星、拜金炫富等存在价值导向问题的不良信息和行为。加强互联网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执法和监管,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和游戏游艺设备等违规行为。

5.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在针对儿童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等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制品进行广告宣传。加大相关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广告宣传。规范和限制安排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展活动。

6.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保障儿童利用和参与媒介的权利和安全。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提升儿童及其监护人媒介素养,加强对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使用网络的分类教育指导,帮助儿童掌握网络基本知识技能,养成良好用网习惯,引导儿童抵制网络不文明行为,增强信息识别和网上自我保护能力,防止沉迷网络。为残疾儿童、困境儿童安全合理参与网络提供条件。

7.积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社区),为儿童生存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在城市(社区)更新、公共设施建设中融入儿童视角,明确儿童专用设施建设标准,在打造高品质城市客厅和高颜值背街小巷中布局儿童友好公共游戏空间,在儿童主要出行活动路线及社区等场所设计户外游戏场地和童趣景观,着力打造儿童友好街区(社区)、道路、医院、学校、图书馆和公园,改造提升街头巷尾的公益性小剧场,构建一批具有儿童友好特色的公共设施和文化空间。商场、车站、景点、科教场馆等公共场所,配置儿童与家长休息区、儿童座椅、儿童厕位、母婴室等儿童专用设施。注重生态环境建设,为儿童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宜居环境。县级以上城市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

8.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儿童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党史国史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自然教育基地等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或资助公益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推动校外活动场所打造儿童喜欢、参与面广、公益性强的活动项目。开展儿童友好自然生态建设,合理改造利用绿地,增加儿童户外空间。各类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根据条件开辟儿童活动专区。

9.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培养和增强儿童参与自身、家庭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涉及儿童的法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及重大事项决策时,注重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培育社区儿童议事团,为社区儿童议事团提供相对固定的空间并配备相应设施。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10.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中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时充分考虑儿童特殊需求,制定儿童防护用品标准,丰富儿童食品、药品、用品应急储备目录,优先保障儿童供给。发生突发事件时,应优先救护儿童。在灾后恢复与重建阶段,针对不同儿童特点分类采取优先救助和康复措施,将灾害对儿童的伤害降到最低程度。

11.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彰显“水韵江苏”生态魅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信息发布,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切实守护饮用水安全。持续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营造儿童宜居的绿色美丽家园。

12.加强儿童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教育体系,融入课程设置、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环节,深化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在“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全国科技周”等节点,开展丰富的儿童环保主题教育,继续做好苏小环生态环保体验营、环保小卫士、绿色学校创建、垃圾分类进校园、长江大保护等活动,引导儿童自觉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全省各级绿色学校建成率达到95%,儿童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垃圾分类知晓率达到100%。

(七)儿童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探索未成年人参与政策制定的实施路径。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执法工作。

3.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更加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需求。

4.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民事权益。

6.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童工和对未成年人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行为。

8.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9.依法严惩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政策法规。修订《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推进儿童福利、网络保护、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监护侵害等方面的立法或政策完善。修改或废止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不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法规政策的可操作性。探索未成年人参与地方公共政策制定的具体路径。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全面落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执法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救助协作制度,健全强制报告、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制度,形成执法、保护、服务合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监护侵害、家庭暴力、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等问题。

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体系。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扩大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设置覆盖面,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大力推进设立少年警务机构。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评价考核标准。加强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司法机关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有关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预、法律援助、社会调查、社会观护、教育矫正、社区矫正等工作。

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以及知情权、参与权等诉讼权利。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别程序。增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实施效果。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席会议机制,落细落实“一站式”办案机制,各设区市及距离较远的县(市、区)至少建立1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场所。落实涉案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制度。

5.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因刑事案件所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司法救助。保障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未成年人获得有针对性的经济救助、身心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专业社工利用自身资源协同参与援助救助。

6.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充分运用“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空中名师”课堂等,推进“法律进校园”“法治进家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运用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模拟法庭、少年警队等多样化方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菜单式”服务满足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辍学闲散未成年人、中等职业院校学生等群体的法治教育需求。引导媒体广泛宣传儿童保护法律法规,客观、审慎、适度采访和报道未成年人案件。

7.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探索推广在离婚、抚养、收养、监护、探望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组织对未成年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社会调查的制度。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调解工作,探索父母婚内分居期间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措施,依法保障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获得探望、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和胎儿的继承权和受遗赠权。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名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完善支持起诉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传播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8.完善并落实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依法规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委托他人照护未成年人子女的行为。加强对监护的监督、指导和帮助,落实强制家庭教育制度,强化村(居)民委员会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责任,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监护风险或受到监护侵害情况的发现、核实、报告工作。探索建立监护风险及异常状况评估制度。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监管,确保突发事件情况下无人照料儿童及时获得临时有效监护。依法依规纠正和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事件。依法妥善安置由国家长期监护的未成年人。发挥社会组织在监护支持中的作用。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9.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勤工俭学、实习见习等方式变相使用童工的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活动的禁止性条款,加强对企业、网络平台等吸纳未成年人参与广告拍摄、商业代言、演出、赛事、节目制作、网络直播等的监督管理。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定期对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

10.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区识别防范性侵害和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建立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排查机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完善落实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外籍教师无犯罪证明备案制度。加强立案和立案监督,完善立案标准和定罪量刑标准。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实施的性侵害行为,依法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犯罪,探索制定性侵害儿童案件特殊证据标准。对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人实施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探索未成年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11.预防和依法严惩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反家庭暴力宣传,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及时受理、调查、立案和转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杜绝针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以及严重忽视等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充分运用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措施,加强对施暴人的教育和惩戒。对构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严处理重大恶性案件。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和安全,及时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医疗救治和临时庇护。

12.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预防、打击、救助、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对出卖亲生子女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力度。完善孕产妇就医生产身份识别机制,完善医疗机构外生育的出生医学证明开具制度。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平台实施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妥善安置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自生自卖类案件中被解救儿童。禁止除公安机关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被拐卖儿童、父母和疑似被拐卖人员DNA数据等信息。实施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对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儿童吸毒犯罪专项打击行动。依法严惩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恶势力性质组织的行为。

13.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网络空间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研究,以案释法,提高公众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禁止制作、复制、发布、贩卖、传播或持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淫秽色情物品和网络信息。依法严惩利用网络性引诱、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诱骗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敲诈勒索、实施金融诈骗以及涉黄涉毒涉枪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源头管理,重点查处医疗机构、校外培训机构贩卖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

14.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和预防犯罪教育。落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及时制止、处理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严重危害他人及社会的行为,依法采取教育矫治措施。省级统筹规划专门学校建设,完善专门学校入学程序、学生和学籍管理、转回普通学校等制度。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视,依法实现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推广亲职教育制度。建立流动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异地协作机制,确保平等司法保护。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关怀帮扶体系,探索“互联网+帮教”模式,预防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

五、“十四五”儿童发展重点项目

(一)儿童思想政治引领项目。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淮安市新安小学少先队员的回信精神,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引导家长学习科学育儿知识,传承优良家风,赓续革命精神,构建平等和谐亲子关系,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生活事务,在日常生活中潜移默化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习惯。学校用好红色资源,创新思想政治课程,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将爱国主义精神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儿童在追寻红色记忆中学习“四史”,感悟真理的味道、信仰的力量、奋斗的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新时代党的好孩子。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以及其他校外和网络阵地,开展儿童喜闻乐见的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国防教育和中国梦教育,厚植儿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怀。

(二)家庭教育服务支持项目。

落实《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村(居)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推进社区全域、父母全程、家庭全类型的“三全”社区家庭教育支持模式,打造一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示范社区。积极发展各类家庭教育新媒体服务平台,开展家庭教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者专业培训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家庭监护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立足行政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儿童家庭监护缺失排查评估、源头预防、分级干预和精准帮扶工作。

(三)儿童心理健康关爱项目。

探索推进联合家访制度,实地摸清儿童家庭养育环境和心理状况,引导家长提高预防和识别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鼓励开展本土化儿童心理健康评估工具研制,引入数字手段,学校普遍开展儿童心理健康检测。加大家长和教师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其对儿童心理状况的评估和辨识能力,落实儿童心理健康“守门员”制度。加大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人才培养力度,加大中小学专职心理教师配置力度,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咨询室同步学生在校时间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积极落实“双减”政策,家校协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合理安排儿童作息,保证儿童充足户外运动时间,自觉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部门联动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线上线下平台,立足社区引入和指导专业社会组织普遍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打通面向儿童及其家庭的服务通道。县级以上地区成立1个儿童心理关爱指导服务中心,社区普遍设立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室。

(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项目。

推动普惠托育机构实现县级全覆盖,推进建设“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探索托幼一体化、社区托育点、家庭互助式托育等服务模式,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及科研院所带头兴办托儿点。加强对托育机构的托育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管。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五)儿童近视防治项目。

开展儿童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学校动态监测儿童视力状况,构建学生视力防控跟踪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教室灯光照明标准化改造和可调节课桌椅更换。推进家校联动防控近视,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落实学生校内外体育活动要求,鼓励支持儿童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儿童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加强儿童眼保健专科建设与视光师培养,制定中西医一体化综合矫正方案。

(六)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项目。

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坚持儿童需求导向,从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层面出发,把城市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空间设施完善安全、公共服务精细、关爱保护到位、人文氛围友好,适宜儿童居住的地方。在城市治理和建设中融入儿童视角,建设儿童友好的交通设施、出行道路、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音乐厅、公园、绿地、体育场所、校外活动空间等,既有小区、公共场所进行适儿化改造,新建小区、公共场所配套儿童公共设施和活动空间等,建设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社区儿童微空间、游戏角落等,打造可知可感可推广的儿童友好社区(街区),创建富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儿童友好城市。各设区市要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合作协作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制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战略规划或行动计划,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鼓励儿童参与和表达,充分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因地制宜、有力有序开展儿童友好项目、儿童友好社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主动参与国际友好城市建设交流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发起“一带一路”儿童友好城市联盟。

六、“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一)组织实施。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纲要规划组织实施全过程。

2.明确纲要规划实施责任。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纲要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承担管理妇女儿童事务的法定职责,是组织实施纲要规划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妇儿工委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能,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是政府的综合协调议事机构。政府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按照各自职责,承担纲要规划中相应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自觉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在出台法规规章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举办实事、执法监督时优先考虑儿童需求,优先保障儿童权利实现,促进儿童优先发展。

3.坚持上下协同推进。省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制定省儿童发展规划。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据国家儿童发展纲要及上一级儿童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级儿童发展规划。县级以上政府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结合职责,制定实施本单位工作规划(方案)并报同级妇儿工委办公室。乡镇(街道)、村(社区)从实际出发,制定实施儿童发展计划。各地要将纲要规划实施以及儿童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要求推进纲要规划实施工作,实现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4.完善和创新纲要规划实施工作的制度机制。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纲要规划实施情况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开展纲要规划实施的政府评估检查,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儿童工作专题汇报,政府专题会议定期研究儿童工作重点问题,将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各级政府,并纳入考核体系,坚持和完善领导责任签约、年度目标考核、定期排序公布等制度。健全报告制度,坚持责任单位向同级妇儿工委就年度落实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进行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制度,下级妇儿工委每年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区纲要规划实施情况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议事协调制度,坚持每年召开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适需召开妇儿工委全体会议、儿童工作专题协调会议等,总结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部署工作任务。健全纲要规划实施示范制度,坚持和深化示范地区创建、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制度,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健全儿童发展调查研究制度,加强儿童智库建设,依托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建设儿童发展研究基地,开展儿童发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政策提供参考。健全表彰制度,每五年两次表彰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5.保障人员和经费。县级以上妇儿工委办公室承担纲要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工作,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必须确保其机构单设、编制到位、经费单列,为其履职尽责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将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重点保障儿童规划重点实事项目实施,重点扶持经济薄弱地区儿童和困境儿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儿童事业发展。

6.加强纲要规划实施能力建设。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权利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实施纲要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继续坚持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举办纲要规划实施领导干部培训班、纲要规划实施业务骨干培训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纲要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面向社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和省委对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儿童优先原则有关内容和关爱保护儿童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党领导下儿童发展取得的成就,努力营造儿童优先、关爱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7.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纲要规划实施。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机制和教育网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公益人士参与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发展工作。鼓励儿童参与纲要规划实施,在参与家庭和社会事务中促进自身全面发展,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倡导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在纲要规划实施中的独特作用。

(二)监测评估。

1.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对纲要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重点目标考核、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应将规划监测统计工作列入本地区、本系统年度常规行政记录及统计制度,纳入各种专项统计调查,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相关机构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评估,了解掌握纲要规划实施进程和儿童发展状况,系统分析评价纲要规划目标达标情况,评判纲要规划策略措施的实施效果,总结有益经验,找出突出问题,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建议。监测评估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在2023年进行省规划中期评估,2025年进行国家纲要中期评估和省规划终期评估。

2.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县级以上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由同级妇儿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监督纲要规划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研究提出相应对策。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

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由相关部门、团体、机构负责纲要规划统计监测人员组成,负责纲要规划监测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监测方案、监测指标体系,收集、分析数据和信息,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年度、中期、终期监测报告,编辑出版年度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等。监测组成员(各单位信息统计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监测、分析、数据上报、分性别分年龄指标完善等工作。

评估组由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由相关部门负责纲要规划实施的人员组成,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制定评估方案,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评估组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本部门纲要规划实施自我评估工作,参加妇儿工委组织的评估工作,协助妇儿工委办公室邀请参加评估。鼓励支持评估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就儿童保护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查、评估,结果可供纲要规划中期、终期评估参考。

3.坚持规范评估。各级妇儿工委应当完善纲要规划评估工作机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评、专家评估,接受上级检查评估。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应当根据纲要规划目标任务分工,对本系统纲要规划实施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坚持对设区市实施纲要规划情况开展年度考评制度,压实各级政府实施纲要规划的主体责任。各级妇儿工委将纲要规划实施中的儿童实事项目、重点工程纳入各级政府专项评估检查,推动儿童发展重点问题的解决。

4.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规范和完善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根据需要调整扩充儿童发展统计指标,纳入省和部门常规统计以及统计调查制度,加强部门分年龄统计工作,推进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支持县级儿童发展统计监测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数据互联互通。鼓励和推动相关部门对儿童发展缺项数据开展专项统计调查。

5.提升监测评估工作水平。每年召开统计监测培训会议,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的指导。强化部门间统计监测的协作,加强部门内部处室之间统计监测数据的沟通工作,规范监测数据收集渠道、报送方式,提高数据质量。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丰富儿童发展和分性别统计信息。探索第三方评估。系统提升监测评估工作科学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6.促进监测评估结果利用和成果转化。发挥监测评估结果服务决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送监测评估情况,为决策提供依据。建立监测评估报告交流、反馈和发布机制。加强监测评估结果的研判和运用,对预计达标困难、波动较大的监测指标及时进行预警,对评估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及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反馈相关部门和下级妇儿工委,提出对策建议,协同攻坚克难。充分运用评估结果的导向作用,总结推广监测评估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客观科学指导下一阶段纲要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实现纲要规划实施的常态化监测、动态化预警、精准化干预、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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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刘海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校德育处副主任、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曾参与或主持过《高中思想政治研究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设与运用》等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乡土材料在经济常识教学中的运用》等90多篇文章发表于省级教育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0多篇论文、教案、试题、高考分析等文章发表于《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教辅类专业报刊。制作以个人原创资源为主的思想者工作室网站( http://www.teacher001.net)……[详细内容]

【网站简介】思想者园地网站( http://www.sxzyd.net)建立于2003年9月1日,致力于为中学文科与信息技术课程整合提供资源支撑平台。目前拥有各类教学资源200000多个,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资源点击超过5000万人次,目前已经发展成为涵盖中学政治、中学历史、中学地理、教育德育等在内的国内较大的中学文综教学资源网站。……[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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