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就我省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党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理论功底和专业素养,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责任感,建设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思政课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我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名师辈出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专业水平、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和思政课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大幅提高,铸魂育人实效显著增强。逐步形成评价合理、激励有效、保障有力的管理体制机制,使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成长发展通道更加顺畅,岗位吸引力明显增强。力争2021年底前,全省中小学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思政课。“十四五”期间培养省级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100名左右、市县级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300名左右。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准入制度。严格把好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选聘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中小学校新进专职思政课教师须取得思政课教师资格。各中小学校要优先聘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的师范生,优先发展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入党。担任专职思政课的教师,应当具备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过硬、理论功底扎实、教学水平较高等条件,原则上应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兼职思政课教师在上岗前应完成30个学时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有关高校,各市县)
(二)选优配齐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核定或调整中小学编制时应充分考虑思政课教师配备情况,严格按要求配齐思政课教师。建立合理实用、专兼结合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选配机制,确保中小学(含教学点)开齐开足思政课课时。小学低、中年级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思政课教师,小学高年级思政课教师应以专职为主,并逐步提升专职配备比例。小学1-4年级思政课教师可由班主任或相关课程教师兼任,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等管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兼任小学思政课教师。初中、高中应配齐专职思政课教师。实行中小学思政课特聘教师制度,每校聘请1名以上本地区党政干部、社科理论界专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负责同志以及各行业先进模范、英雄人物等作为思政课特聘教师,定期到学校讲课或作形势与政策报告。(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三)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思政课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建立健全与师德考核、业绩评价等挂钩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对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按相关要求从严处理,不得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对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解聘或转岗。对不能胜任思政课教学、未按要求完成培训学时的,应将其退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四)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思想政治建设。组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建立健全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联系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和讲思政课制度,每人至少联系3名本地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每学期到学校至少讲1次思政课。建立市县党政一把手进中小学校园、讲思政课制度。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带头抓思政课机制,书记、校长要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头联系思政课教师。依托各级党校和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等院校,每3年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至少进行一次不少于5日的集中脱产培训,着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师德师风、形势与政策、宪法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并纳入在职(岗)培训学时记录。组织遴选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到革命老区、自贸港一线进行党史学习教育,依托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及自贸港各开发区、园区开展集中学习、现场教学。各中小学校要将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思政课教师每年参加实践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其中参加外市县实践教育活动至少1次。(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有关高校,各市县)
(五)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能力培训。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培训,培养思政课“种子”教师。“十四五”期间培养省级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100名左右、市县级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300名左右。组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题培训和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教法培训,引导教师准确把握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思政课课程目标,提升教育教学能力,做到培训全覆盖。组织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出国研修,在比较分析中坚定“四个自信”。发挥好“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在思政课教师日常理论学习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有关高校,各市县)
(六)加快培养壮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提升学历,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在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时要向思政教育相关专业倾斜,省教育厅对增量招生计划予以配套支持。依托海南师范大学等高校在我省实施的乡村学校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中增设思想政治专业或方向。通过多种形式鼓励我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德育等专业对口毕业生从事中小学思政课教学工作。(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有关高校,各市县)
(七)加强中小学思政课教研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级中小学思政课教研机构,落实专业思政课教研员的配备,市级专职教研员至少2人,县(市、区)级专职教研员至少1人,分层组建专业化教研团队,建立考核标准与考核制度。落实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示范授课、巡回评课等制度,教研员到学校讲授示范课、公开课,每学期省级教研员不少于2次,市县(区)教研员不少于4次;组织研究课、开展听评课和说课活动,每学期省级教研员不少于20节,市县(区)教研员不少于30节。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研员与思政课教师建立教研共同体、名师工作室等开展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专项课题研究等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八)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专业发展一体化建设。在海南省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中小学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分会(委员涵盖大中小各学段),负责指导全省中小学思政课的咨询研判、培训指导、督查评估等工作。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等院校要主动对接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研发专门培训项目,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小学校”结对工程,建设研训基地,定期开展教学研讨、课程研究、教师实践教育等活动。依托名师工作室建设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一体化团队(涵盖各学段思政课教师)建设,定期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教学研究活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有关高校,各市县)
(九)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评价机制。探索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指标和办法,突出课堂教学质量和育人实效导向,拓宽教学成果和研究成果认定范畴,克服唯分数、唯论文等弊端,把开展时事教育和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记入工作量。兼职教师在思政课方面的课时量和取得的业绩成果在申报职称评聘和相关荣誉称号评选时可按一定比例折算赋分。各中小学校要优化岗位管理制度,在组织岗位竞聘时,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占比(如思政课教师人数较少,不能按比例核定岗位占比的,同等条件下倾斜支持思政课一线教师)。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已取得中级、高级职称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思政课教师,可直接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各中小学校要有计划培养、使用一批优秀的思政课教师充实到学校管理干部队伍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人才发展局,各市县)
(十)完善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激励机制。用人单位要统筹做好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在总量内因地制宜设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调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工作积极性。定期组织开展中小学思政课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建立优秀思政课示范巡讲制度,探索设立5个思政课教学改革示范点,每年推选20节省级优质思政课。评选思政课教师年度人物,选树优秀思政课教师先进典型。在中小学教师系列评选表彰过程中,注重表彰优秀思政课教师。教学成果奖评选推选活动中向思政课一线教师倾斜。做好思政课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在全省建成一批思政课名教师工作室,做好思政课教师队伍“传、帮、带”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对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发展上优先考虑、工作上优先支持、投入上优先保障。各市县要把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出台落实本文件的具体实施细则。(责任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县)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市县组织、宣传、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要主动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县各学校要对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重点支持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养培训、名师工作室建设、学术交流、专业发展、宣传表彰、实践研修等。(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市县)
(三)严格督导考核。健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督导评估机制,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情况作为对各级教育督导和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确保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配齐配强、教育教学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思政课名师和骨干教师作为督导组成员,定期深入学校开展督导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相关部门考核机制,各级组织部门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对领导班子、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各市县)
(四)促进社会参与。各有关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锻炼提供机会。各级党校、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干部培训学院、教研部门等应发挥自身优势,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开发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项目。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等应为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提供便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的积极性,拓展教师发展平台和资源。(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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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简介】刘海,教育硕士,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江苏省“刘海网络名师工作室”领衔教师、延安市优秀教师,无锡市教学能手、无锡市首届“勤远教师奖”获得者、校德育处副主任、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曾参与或主持过《高中思想政治研究性课堂教学模式的创设与运用》等多项省市级课题研究工作,撰写的《浅谈乡土材料在经济常识教学中的运用》等90多篇文章发表于省级教育期刊或全国中文核心期刊。120多篇论文、教案、试题、高考分析等文章发表于《中学生时事政治报》等教辅类专业报刊。制作以个人原创资源为主的思想者工作室网站( http://www.teacher001.net)……[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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